[长治市]黎城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增效项目(公路新改建工程)(停河铺-仁庄线)施工招标公告
黎城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增效项目(公路新改建工程)
(停河铺-仁庄线)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S1404262025081400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城县 2025 年农村公路提质增效项目(公路新改建工程)(停河铺-仁庄
线)施工已由黎城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以《黎城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关于黎城
县 2025 年农村公路提质增效项目(公路新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文
号:黎发科审发〔2025〕10 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由黎城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以《黎城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关于黎城县 2025 年农村公路提质增效项目(公路新改
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文号:黎发科审发〔2025〕24 号)批准;施工
图设计已由黎城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以《黎城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黎城县
2025 年农村公路提质增效项目(公路新改建工程)(停河铺-仁庄线)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黎城交路字〔2025〕21 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除上级资金外,其余
部分由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黎城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黎城县洪井镇、黎侯镇,路线起点位于国道 309 线
与国道 309 线复线交叉路口,路线途径黎城县古城大街、北泉寨村、黎侯庄园、任庄村,
终点与黎城县鼓楼街平交,路线起讫桩号为 K0+000-K3+240,路线长 3.24 公里。其中
K0+520-K3+220 两侧道路病害严重,需重新设计。设计里程为 5.4km。本项目按照四级
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 15km/h,路基宽度采用 5.0m。
2.2 建设地点:黎城县洪井镇、黎侯镇
2.3 计划工期:5 个月(15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2.5 招标内容与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
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如投标人资质为公
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的需提供市、县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
标人在近五年(2020 年 08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以竣(交)
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四级及以上公路新(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
绩;
注:①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的彩色扫描件及该项目
在规定媒介或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
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本单位
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 证);作为项目经理在近五年(2020 年 08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交
工或竣工验收,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项四级及以上公路新(改、
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3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作为项目总工在近五年(2020年08月01日至投标
截止时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四级
及以上公路新(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 2024 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应小于 1;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
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
其他情形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
标;
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2 年 08 月 01 日至
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08 月 15 日至 2025 年 09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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