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部(重庆)科学城北碚高新产业园综合开发PPP项目(一期)物业服务,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传感器产业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面积约1.97平方公里,分为西部(重庆)科学城北碚高新产业园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和重庆市传感器特色产业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厂房和孵化楼三大类项目。按PPP项目合同,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建设防护绿地、公园绿地、智慧工程、生态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改造及配套管网,进行管线迁改、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旧址重建等,项目运营期为22年。
本次招标范围为已进入运营的厂房及孵化楼2025年11月至2027年10月(2年)的物业服务。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006.264万元。
2.4 招标范围:西部(重庆)科学城北碚高新产业园综合开发PPP项目(一期)M02-1/04地块、M03-3/04地块、M03-1/04地块2025年11月至2027年10月期间的物业服务。总建筑面积: 249609㎡。
服务要求:为园区提供一般物业服务(含秩序安全维护、环境卫生保洁、入驻企业需求服务及管理、绿化养护、收缴水电费、收物业费、配合追缴租金等服务)和维护维修物业服务。
2.5 服务期限:2年(2025年11月至2027年10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信誉、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方权利、义务和职责;联合体成员不得独立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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