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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2025年川北片区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标段2(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2025年川北片区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标段2(第二次)招标编号:【03-08-04A-2025-D-F-D23205C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拟采购主要包括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建设所需的28类硬件设备、5项软件系统,覆盖全校18个区域的综合调测服务,并配套提供8年的运维保障服务。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的名称、数量详见本章1.3条。

1.2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本项目采取兼投限中的原则,允许投标人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招标人按照标段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具体如下(本次采购只单独采购标段2内容):

序号

标段

采购内容

预估不含税总价(万元)

税率

预估含税总价(万元)

1

1

硬件设备采购

458.40

13%

518.00

2

软件采购

271.68

13%

307.00

3

综合调测服务

410.37

6%

435.00

合计

1140.45

/

1260.00

4

2

运维服务

100.00

6%

106.00


1.3招标规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100.00 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标段2: 6%),预估含税金额106.00 万元。

1.4到货/服务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标段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000000.00元,供应商所报不含税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审查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业绩要求:

标段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09月01日(含)至本项目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类似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注:(1)标段2类似业绩范围:信息化设备或平台运维服务类业绩。

(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相互销售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2.4人员要求:

(标段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项目经理、2名维护人员;

注:①人员均不得复用,若出现复用人员,均不予认可。

②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或2025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审查相关的承诺。

2.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支撑服务类】同类“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标段2);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投标人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注:审查相关承诺,投标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2.7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审查投标承诺函。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招标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A.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

1. 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 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 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投标人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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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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