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01]LYCG[GK]2025011-1
项目名称:龙岩市中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30,000.00元
采购包1(保洁服务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3,6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15,1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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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 保洁服务采购 | 1(批) | 否 | 龙岩市中医院(2025-2027)年度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一)本项目物业服务范围包括龙岩市中医院门诊楼、住院部、医技楼、配电楼、发热门诊、医院外围环境及绿化带等保洁服务。 (二)本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卫生清洁与保洁服务、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服务及其他服务要求等 | 3,630,000.00 | 物业管理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的履约期限为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人须为中小企业,否则将被拒绝):1、 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文件最后章节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具体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2、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文件最后章节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