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化公司质量检验部2025-2027年度仪器备品备件框架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4-SH21-WZ1495CC
本招标项目广东石化公司质量检验部2025-2027年度仪器备品备件框架采购(三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广东石化公司质量检验部2025-2027年度仪器备品备件框架采购(三次)
2.2物资名称及种类:详见附件
2.3物资数量:详见附件
2.4交货期:框架项目合同期限内,按甲方要求到货。
2.5框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或合同供货金额达到1500万元(含税),合同终止,以先到为准。
2.5交货地点: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仓储中心库房。
2.6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1.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投标人须出具承诺说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1.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投标人须出具承诺说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1.5自2021年1月1日起,投标人的产品(本次招标标的物)在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公布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但经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评标时以评委查询为准)
3.1.6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产品及技术没有、也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人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利益,如因此产生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平均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须提供2021年--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不满足“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要求的或财务报表上一年度期末数值与本年度期初数值不一致,应提供依据审计报告意见或建议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的说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满足该要求的,其投标均会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四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过国内化验室分析仪器备品备件类或化验室其它用品类合同业绩,合同销售金额累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3%增值税),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其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及发票验真材料;金额以发票累积金额为主。注:投标人须自行按照发票金额进行汇总,若汇总有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处理。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1-3.4.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4.5自2021年1月1日起,投标人的产品(本次招标标的物)在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公布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但经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评标时以评委查询为准)。
3.4.6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或广东石化“三商黑名单”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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