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投资华谊化工分公司光卤石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WZGK54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仑投资华谊化工分公司光卤石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庆油田华谊实业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华谊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昆仑投资华谊化工分公司光卤石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5年12月30日。
2.4 交货日期:接到招标人订单通知后20日内送货。
2.5 交货地点:大庆市内用户指定地点。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的查询截图。
3.2投标人必须具备认证范围涵盖“光卤石”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该证书在http://cx.cnca.cn/上查询结果的截图。
3.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三日内到大庆油田采油工程研究院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系人:程其超 电话:0459-5960303 13694606230)交样品检测费,然后凭交费收据将招标物资样品送至大庆油田华谊实业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化验室,(联系电话:5879600)统一容器包装,每种样品2kg一份,一式两份),由大庆油田华谊实业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统一封样后进行送样检测,样品检测合格的投标人方具有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大庆油田采油工程研究院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的扫描件);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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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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