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页岩气项目部职工食堂餐饮及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627-FW0457-01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页岩气项目部职工食堂餐饮及服务已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部职工食堂位于隆昌市红光工业园区健鸿科技5号楼1楼,建筑面积460㎡,食堂内各种设备设施、就餐用具等能满足最多120人同时就餐。西南分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取有资质的服务商提供餐饮服务,需满足每天早中晚就餐人数最多可达150人/餐(可根据招标人员工岗位性质进行分批次错峰用餐)。
2.2招标范围:为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卫生管理、食品安全保障、委托食材采购等综合性服务。
2.3服务内容:招标人免费为中标人提供场所,现有厨用设施设备及餐用具,以及承担食堂正常运转所需的水、电、气等能源消耗费用。中标人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卫生管理、食品安全保障、委托食材采购等综合性服务。具体如下:
(1)中标人负责食材采购、食品加工,为甲方员工提供每日三餐用餐服务;满足每天早中晚就餐人数最多可达150人/餐(可根据招标人员工岗位性质进行分批次错峰用餐);
(2)负责食堂区域供配电、照明、给排水、空调等设备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
(3)负责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及餐用具清洁与消毒、日常维护等服务;
(4)负责原辅材料使用、验收、仓储管理等工作;
(5)承担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责任;
(6)负责食堂现有设备设施、餐饮器具之外的额外添加购置;
(7)服务应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
(8)负责与相关食品监督部门的对接并接受检查;
(9)负责刷卡充值、就餐秩序维护、餐卡消费等在内的餐饮管理和服务。
2.4服务地点:隆昌市红光工业园区健鸿科技5号楼1楼食堂。
2.5服务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4 月 30 日。
2.6项目金额:预计350万元整(不含税)。执行国家法定税率。包括4项内容:食材费、低值易耗品费、服务费及管理费。因招标人生产需求或上级管理部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引起服务期限变化时,按照调整后的实际服务期限执行。
2.7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2.8控制价:
(1)食材费:来源于西南分公司批复的职工每日伙食补贴,由职工伙委会和食堂管理员共同制定的菜谱提前购买食材,以及食品加工所需柴米油盐酱醋等辅料。目前批复标准为每人每天33元(可根据上级批复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其中早餐7元,午餐16元,晚餐10元。按照预计每日平均90人就餐,实际结算数量根据实际就餐人数而定,按照西南分公司批复金额,由职工伙委会和食堂管理员共同考勤。
(2)低值易耗品费:由招标人按5000(元/月,不含税)固定标准支付给中标人。包括:补充餐厨用具、洗洁精、去污剂、消毒液、餐巾纸、一次性打包盒袋、桌布、餐具折损等低值易耗品费用。
(3)服务费:控制价为37500(元/月,不含税)。以项目的总体预算为基础,项目部前期对比了隆昌片区单位价格制定,同时依据项目部历史价格综合评估控制价,结合本项目材料、人工、设备等成本,确保控制价与实际工作量匹配,人员配置最低标准为厨师长1人,炒锅厨师2人,面点厨师1人,服务员3人,管理员1人(厨师长7000元/人,厨师5500元/人,服务员3000元/人,管理员5000元/人)。
(4)管理费:控制价为(食材费+低值易耗品包干+服务费)*10%。
2.9 报价方式:
(1)食材费:承诺按照采购人有关管理部门下达标准执行,无需自行报价;
(2)低值易耗品:由招标人按照5000(元/月,不含税)固定标准支付,无需自行报价;
(3)服务费与管理费:做出统一的下浮比例(%)报价,下浮比例不能为0,且 %前为整数。如下浮比例报价为0,或%前为非整数(如下浮2.1%),或者有多个下浮比例报价的一律视为非唯一报价,均做无效投标处理。如投标人报价2%,则服务费和管理费在控制价基础上均下浮2%,其中服务费为:37500*(100%-2%)=36750(元/月),管理费为:(实际食材费+低值易耗品费+服务费)*(10%-2%)=(实际食材费+5000+36750)*8%。根据中标下浮比例计算出的成交单价按照四舍五入原则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清晰影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清晰影印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0日内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以及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0日内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以及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③承诺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以上条款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需承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4年(如2024年尚未审计完成,则提供2023年)的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或者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 投标人需承诺未被集团公司或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3.7 投标人需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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