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技术服务项目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技术服务项目咨询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超长期国债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技术服务项目咨询服务(服务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技术服务项目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承担了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任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6194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53021.3平方米,其中:粮食仓7座,共计建筑面积36964.68平方米;浅圆仓15座,共计建筑面积13116.48平方米;工作塔1座,建筑面积2159.82平方米;汽车卸粮站1座,建筑面积798.32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仓容量可达31.17万吨,围墙地面及配套附属工程。
2.4合作期限:从正式开工日起算4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调查收集资料;指导业主方相关粮食烘干、分拣及储藏设备的技术对接,用于指导工程施工、安装的相关资料;施工图后续方案优化。
1)负责调查、收集、整理前期资料,配合设计院与业主充分沟通。
2)按施工图阶段所需资料,配合设计院进行现场收集整理。
3)指导业主方相关粮食烘干、分拣及储藏设备的技术对接,以及用于指导工程设备选型、安装的相关资料。
4)提供施工图部分优化方案文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服务期限、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近一年(2024年)的财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备 1个相似工程业绩。
(5)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专业应包括建筑1人及以上、结构1人及以上)。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者聘用合同。
(7)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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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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