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港石化污水场达标排放区业务服务项目(2025年)
招标公告
ZY25-TJ03-FW049
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委托,就中国石油大港石化污水场达标排放区业务服务项目(2025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中油办[2014]152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促进开展业务外包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将污水场达标排放区业务进行外包。
2.2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场、废气处理装置、污水回用装置、浓盐水达标处理装置、含油污泥减量化装置、Ⅰ循环水场、应急池、南区雨水提升站所属装置和设施的日常生产运行和现场管理,包括系统日常监盘、巡检、设备操作、系统加药、质量控制,应急处置等;以及人员培训,落实大港石化QHSE体系运行职责等。
2.3服务地点:大港石化公司厂区院内。
2.4服务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如“三证合一”,请提供新证书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承诺书)
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成立日期晚于上述时间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三项合同标的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服务单项业绩(提供完整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5)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3.5 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在甲方厂区配备人员48-52人,人数超出否决其投标。
管理人员6-7人:至少配备工艺技术管理人员3名,设备技术管理人员2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不允许兼任。
管理人员:(1)拟投入本项目工艺、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3年及以上此类项目工作管理经验。(2)身体健康(身体无残疾和传染病,无纹身),无违法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法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格式自制承诺书)。
注:提供操作人员名单、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职称证、由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3年及以上此类项目工作管理经验”证明、格式自制承诺书)。
操作人员42-45人。
操作人员:(1)具有2年及以上此类项目操作经验。(2)身体健康(身体无残疾和传染病,无纹身),无违法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法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格式自制承诺书)。
注:需提供操作人员名单、由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年及以上此类项目操作经验”证明、格式自制承诺书。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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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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