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龙唐供热分公司
2026-2027 年供热系统生产运维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龙唐供热分公司2026-2027年供热系统生产运维已由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龙唐供热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龙唐供热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2LJQLGR-S001
2.2 项目名称:(黑龙江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龙唐供热分公司2026-2027 年供热系统生产运维。
2.3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
2.4 建设规模:2231 万㎡。
2.5 计划工期:预计 2026 年 03 月 01 日-2027 年 04 月 30 日,以合同实际约定日期为准。
2.6 招标范围: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龙唐供热分公司供热面积 2230.81万平方米,其中居民供热面积约 2055.38 万平方米,工企供热面积约175.43 万平方米。招标人将上述区域供热运维业务进行整体外委。本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委区域的一次网管线及设备、热力站、小区二次管网、居民楼、商业用户及工企用户供热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热网调节、巡检等。负责二级网、换热站法兰连接管道、阀门、Y 型过滤器、快速除污器、流量计等设备安装及检修,以及22kW 以下水泵检修和维护,楼宇管道井内供热设备阀门和管道安装、维修、清洗。热力站、办公区域的室内外卫生工作及设备的文明生产工作;招标范围内运维遗留缺陷的处理;完成用户报修、供热投诉、接管、报停及未交费用户断管及核查工作;未交费用户上门及电话催收工作;夏季停运后的热力站及管网维护、文明生产;上级主管部门及招标人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符合①②③要求:
①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包含公用管道安装 GB2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公用管道安装GB2 级)。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同时符合①②要求:
①近 5 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 个及以上供热运行或维护业绩(包含正在执行的合同)。
②近 5 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 个及以上供热管道安装或施工业绩(包含正在执行的合同)。
(如一份业绩证明材料中同时包含①和②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则均算作有效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否则不予认可。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01 月13日至2026 年01 月23 日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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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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