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电务段,本项目属企业采购,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电务段委托,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 服务内容 |
工作量 |
实施期限 |
实施地点 |
主办单位 |
备注 |
|
| 1 |
CTCS2-200H型列控车载设备三级修 |
11列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 |
各动车维修厂,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
南宁电务段 |
|
| CTCS3-300S型列控车载设备三级修 |
19列 |
南宁电务段 |
||||
| CTCS2-200H型列控车载设备四级修 |
13列 |
南宁电务段 |
||||
| CTCS3-300S型列控车载设备四级修 |
3列 |
南宁电务段 |
||||
| 2 |
CTCS3-300T型列控车载设备三级修 |
2列 |
南宁电务段 |
|||
| CTCS3-300T型列控车载设备四级修 |
2列 |
南宁电务段 |
||||
| 3 |
CTCS2-200C型列控车载设备四级修 |
7列 |
南宁电务段 |
|||
| 4 |
DMS车载设备三级修 |
32列 |
南宁电务段 |
|||
| DMS车载设备四级修 |
25列 |
南宁电务段 |
||||
| EOAS车载设备五级修 |
25列 |
南宁电务段 |
||||
| 5 |
动车组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Ⅲ级修 |
22套 |
南宁电务段 |
|||
| 动车组TAX2安全综合监测装置Ⅲ级修 |
22套 |
南宁电务段 |
||||
| 6 |
动车组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Ⅲ级修 |
6套 |
南宁电务段 |
|||
| 动车组TAX2安全综合监测装置Ⅲ级修 |
6套 |
南宁电务段 |
||||
| 7 |
动车组CIR/LBJ设备三级修 |
40套 |
南宁电务段 |
|||
| 动车组CIR/LBJ设备五级修 |
22套 |
南宁电务段 |
||||
| 8 |
动车组CIR/LBJ设备三级修 |
22套 |
南宁电务段 |
|||
| 动车组CIR/LBJ设备五级修 |
14套 |
南宁电务段 |
||||
| 9 |
动车组CIR/LBJ设备三级修 |
2套 |
南宁电务段 |
|||
| 动车组CIR/LBJ设备五级修 |
14套 |
南宁电务段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投标人提供2023或2024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因成立时间较短,无法提供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各包件专业资质:
第1包:CTCS2-200H、CTCS3-300S型列控车载设备三级修、四级修
(1)投标人须是CTCS2-200H、CTCS3-300S型列控车载设备的制造商。
(2)投标人制造的CTCS2-200H、CTCS3-300S型列控车载设备取得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
(3)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第2包:CTCS3-300T型列控车载设备三级修、四级修
(1)投标人须是CTCS3-300T型列控车载设备的制造商。
(2)投标人制造的CTCS3-300T型列控车载设备取得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
(3)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第3包:CTCS2-200C型列控车载设备四级修
(1)投标人须是CTCS2-200C型列控车载设备的制造商。
(2)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第4包:DMS车载设备三级修、四级修、EOAS车载设备五级修
(1)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2)投标人制造的投标产品须通过国铁集团的技术审查。
(3)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第5、6包:动车组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TAX2安全综合监测装置Ⅲ级修
(1)投标人须是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TAX2安全综合监测装置的制造商。
(2)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第7、8、9包:动车组CIR/LBJ设备三级修、五级修
(1)投标人为CIR/LBJ设备制造商。
(2)投标人取得有效的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
(3)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5.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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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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