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CP-2026-F-0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本项目分为 4 包。第 1 包:租赁商务车(全新车);第 2 包:租赁越野车(全新车);第 3 包:租赁商务车(旧车);第 4 包:租赁越野车(旧车)。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限行区域内的车在基础报价上加 550 元/辆(不含税),限行区域专指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四个城市。新车是指 3 个月内且 500 公里以内的汽车;旧车是指 5 年以内且行驶里程在 15 万公里以内汽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租赁商务车(全新车); (002)租赁越野车(全新车); (003)租赁商务车(旧车); (004)租赁越野车(旧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第1-4包)
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6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年内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国铁采购平台(
https://cg.95306.cn/index)查询截图】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记录有行贿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行贿情况查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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