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山东兖矿集团长龙电缆制造有限公司镀锡圆铜线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东兖矿集团长龙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山东兖矿集团长龙电缆制造有限公司镀锡圆铜线公开招标
1.3项目编号:SNZB-CCDL-D030000252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山东兖矿集团长龙电缆制造有限公司镀锡圆铜线供料加工公开招标,由采购方提供TR-2.6铜杆,预计供料加工360吨,招标数量为招标人根据历史消耗数据预计十二个月采购量,实际采购量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计划数量为准。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加工、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本项目招含税含运费的加工费;投标方免费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标段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使用单位 |
交货期 |
1 |
镀锡圆铜线_TXRH 0.25 |
Kg |
40000 |
否 |
长龙电缆 |
按照买受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数量分批次送货 |
镀锡圆铜线_TXRH 0.39 |
Kg |
10000 |
否 |
长龙电缆 |
按照买受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数量分批次送货 |
|
镀锡铜并线_TRX-10/0.25 |
Kg |
20000 |
否 |
长龙电缆 |
按照买受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数量分批次送货 |
|
镀锡铜并线_TRX-12/0.25 |
Kg |
10000 |
否 |
长龙电缆 |
按照买受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数量分批次送货 |
|
镀锡铜并线_TRX-15/0.25 |
Kg |
20000 |
否 |
长龙电缆 |
按照买受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数量分批次送货 |
|
镀锡铜并线_TRX-8/0.30 |
Kg |
30000 |
否 |
长龙电缆 |
按照买受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数量分批次送货 |
|
镀锡铜并线_TRX-13/0.30 |
Kg |
10000 |
否 |
长龙电缆 |
按照买受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数量分批次送货 |
|
镀锡铜并线_TRX-7/0.39 |
Kg |
50000 |
否 |
长龙电缆 |
按照买受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数量分批次送货 |
|
镀锡铜并线_TRX-8/0.50 |
Kg |
150000 |
否 |
长龙电缆 |
按照买受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数量分批次送货 |
|
镀锡铜并线_TRX-10/0.41 |
Kg |
20000 |
否 |
长龙电缆 |
按照买受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数量分批次送货 |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2.2 本次招标数量为招标人根据历史消耗数据预计十二个月采购量,实际采购量以招标人下
达的采购计划数量为准,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加工、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投标方免费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3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使用单位需求分批次供货,不得延误。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或设备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2.5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及卸车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和损失由
投标人承担。
2.6 中标供应时限:按照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 12 个月。
2.7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13%的增值税发票交财务挂账后电汇、商业承兑或银行承兑滚动付款,以实际付款日期为准。
2.8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相同或类似产品供货业绩(不包含长龙电缆业务),且在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
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 3 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3.2 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信息(三证合
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具有招标货物相应的生产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能提供有效的第三方
委托检验报告。
3.4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
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及其权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
其投标。
3.10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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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