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15-04A-2025-D-F-E32653
项目名称:天河区城市环卫保障综合停车场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52,317.7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第三方检测):
采购包预算金额:2,378,843.51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第三方检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78,843.51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结算完毕为止。
采购包2(第三方监测):
采购包预算金额:2,673,474.22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第三方监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73,474.22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结算完毕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第三方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第三方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第三方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投标函》)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工作或者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资质证书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专项资质证书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规定。 3.1.2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及基坑支护检测、结构实体及人防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检测、幕墙与门窗工程检测、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环境检测、市政及园林绿化检测、智能建筑检测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投标人可在CMA证书扫描件对应本采购包要求认证范围的地方进行圈注标记。
(4)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须具有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
(5)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单位)须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可查询。
(6)本次招标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含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按投标时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采购包的投标。
(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25〕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测机构进入广东省承担检测业务的,应通过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注册并填报人员、设备、场所等信息,接受业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测机构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等要求,具备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并将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接入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信息平台。业务所在地检测资质审批机关应对该机构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是否满足在当地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进行核查和动态监管。” 7.1如省外注册单位已完成进粤备案,须提供有效的进粤备案证明材料,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进粤备案证明有效(格式自拟)。 7.2如省外注册单位未完成进粤备案,须承诺合同签订前完成进粤备案且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进粤备案证明有效。如省外注册的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未完成进粤备案从而影响中标结果,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格式自拟)。
采购包2(第三方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投标函》)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投标人需符合以下三种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基坑监测、边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投标人可在CMA证书扫描件对应本采购包要求认证范围的地方进行圈注标记。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资质及CMA证书内的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监测工作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4)本次招标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含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按投标时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采购包的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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