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油田2025-2026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FW304/ZB-FZJHB-2025-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油田2025-2026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对浙江油田(湖北、安徽等地新能源建设、油气勘探开发业务等)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2 服务内容:主要是对浙江油田(湖北、安徽等地新能源建设、油气勘探开发业务等)工程项目的概算及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全过程工程咨询等。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对最低工作量做承诺,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2.4 服务地点:湖北省、安徽省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质量:提供的造价相关资料真实、准确,造价成果与复审结果相差幅度不超过5%。
2.6 招标范围:浙江油田(湖北、安徽等地新能源建设、油气勘探开发业务等)工程项目概算及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全过程工程咨询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事业单位仅需提供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油气田工程或管道工程或LNG场站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3.4 人员要求
3.4.1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注册于投标申请单位。须提供身份证、执业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4.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提供具有网上查询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也视为有效)
3.4.3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可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调整所需人员。须提供承诺书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网址:*)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人。
3.6.3 已与浙江油田公司签署造价(含审计)服务合同且合同服务期限未截止的咨询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4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3.6.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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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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