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宜科技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制冷设备及新风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宜科技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淮浦路东侧、平湖路南侧、广场路西侧、淮陈路北侧,总用地面积 5646.83 平米,地上计容面积约 11831.55 平米,总建筑面积约 14764.68 平米。建设内容为一栋地上七层、地下一层的科技综合楼,室外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消防、排水、围墙等其他设施。合同总价9703.41万元,开工日期2024年5月22日,竣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合同工期600天。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 27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设[2024]367号);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所有权或供应经验的美的品牌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3.1.2生产能力:满足招标方要求。
3.1.3财务能力: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应附近两年(2023-2024)的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最近一年新成立的新公司可不提供财务报告。
3.1.4质量保证能力:质量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方施工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21至2024年期间至少一份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近一年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勒令停产等通知通报,无质量投诉等情况。
3.1.5供货业绩: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内供应过房建项目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投标人与母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全资子公司及母公司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9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
3.1.10其他要求: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11招标物资需满足招标方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3.1.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1.1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14不接受近两年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厂家或代理商投标申请。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