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聚烯烃产品公路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66-25B3SXQY056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聚烯烃产品公路配送服务,招标人为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机构为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聚烯烃产品公路配送服务(招标编号:0866-25B3SXQY0569)
2.2项目概况:招标人为推进物流运输市场化运作走向深入,让汽车运输价格能够紧跟市场变化,按照“保顺畅、降费用”的基本原则,结合目前物流运输实际情况进行汽运服务招标采购。拟选择7家服务商与招标人和最终用户签署协议,入围服务商的运输量以供应商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为准,不做最小供应量承诺。
1、运量分布
每季度计划配送量12万吨起,以下数据仅供参考,各区域运量预估如下:
(1)河南省:3万吨;
(2)河北省:1万吨;
(3)安徽省:1万吨;
(4)陕西省+山西省:3万吨;
(5)湖北、山东、江苏、四川、浙江、重庆:4万吨。
注:实际发运量以甲方配送计划通知为准。
2、运距确定
运距为百度地图货车模式查询,起点为蒲洁能化公司,终点为流向地县、区政府。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投标人需服从招标人调度指挥,负责将货物从项目指定地点运输至项目指定地点,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需的车辆、装备、劳务等,负责现场人员及货物的安全,保证货物装载的方式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及环保,保证承运车辆、人员须符合国家法规要求;投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管理、协调工作,需达到招标人及货物目的地现场的安全、环保生产管理要求,需保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清洁、噪音、尾气排放符合路途当地的安全环保要求。
2.4项目地点: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始发至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车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5辆汽运车(半挂车或新能源车)的运输能力证明材料,运输车辆须具有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车辆环保信息清单、车辆保险单、道路运输证;非自有车辆还须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以两主业生产基地始发的运输车辆,要求投标人拟配置运输车辆为新能源半挂车辆或国六及国六以上排放的半挂车辆(其他区域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4年间其中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各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物流运输业绩3份,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效业绩以合同及发票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双方盖章签字页等。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 可查。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不得从事聚烯烃产品相关贸易业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2日18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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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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