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1长城证券长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离任审计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5-07-0-00007
1.采购条件
本项目:20250701长城证券长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离任审计服务项目,采购人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离任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自其离任之日起2个月内将离任审计报告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其中,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离任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离任审计”相关规定需对我司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现需采购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服务。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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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NFZZCX2025-07-00001 | 长城证券长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离任审计服务项目 | 1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 (7)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无效或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质,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审计中介机构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名单中提供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控评价等审计及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合格申请人。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5个金融行业经济责任审计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