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站运转车间停车场电动道闸更新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QDZWZ-2025035)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站运转车间停车场电动道闸更新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站,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电动道闸更新1套,包括道闸空降机1台、车牌识别一体机1台、雷达1个及配套车牌识别管理软件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共1个包件,包件1:青岛站运转车间停车场电动道闸更新项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应证明);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查询截图。
(4)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查询截图。
(5)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查询截图。
(6)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查询截图。
(7)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提供盖公章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盖公章的承诺书)。
(9)投标人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投标人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盖公章的承诺书)
(11)供应商不存在平台价格违约、信用评价不良行为处于处罚期的情况。(查询方式: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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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