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谈判采购公告(二次)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泰安服务中心华丰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详见采购计划清单);
1.2实施地点:宁阳县华丰镇华丰煤矿食堂;;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1.4最高限价:198.19万元 (含税,税率根据国家调控进行调整,具体费用双方根据对账单据实结算,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
(1)双方采取月结方式结算,具体操作方法为乙方在每个月的10日向甲方提供汇总双方上月1日至最后一日交易情况的对账单供甲方核对;如双方对对账单内容有异议,则应根据本合同、甲方原始订单、经甲方签收的送货单等资料进行核对并视必要进行调整;如因乙方原因延期对账,付款时间顺延。双方完成账目核对且乙方开具出甲方所需增值税发票及销货清单,甲方履行付款审批流程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
(2)支付方式:现金或承兑。
(3)投标人需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在开具原材料发票时,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和财务规范填写并开具。
1.6质量/服务标准:配送物资新鲜、安全符合食材质量要求;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为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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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