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保险]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某公司案选聘律所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山东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第二次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某公司案选聘律所项目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采购内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采购质量,实现降本增效,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一家律所,为浙江某公司执行一案提供法务服务,项目资料详见文件。 | |
| 5、预算金额:950000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 代理律师事务所须持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许可证,服务范围符合本项目实际,在涉案区域具备较强法律服务能力(相关证件扫描件); 2、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 3、 供应商需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且拥有30名及以上专职执业律师,具备较强的专业团队实力(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 供应商近3年无行政处罚记录和行业处罚记录,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体现其在行业内的良好声誉与规范运营。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或转包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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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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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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