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共清涧县委政法委员会专线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40万元,招标人为中共清涧县委政法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共清涧县委政法委员会专线服务项目
项目编码:260120056496
规模:专线158条。
合同履行期限:四年
建设地点:榆林市清涧县
(001)中共清涧县委政法委员会专线服务项目;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条)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001 |
网络接入服务 |
专线服务 |
158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0 |
240000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的相关材料:
3-1、商业信誉: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谈判。
3-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出具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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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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