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行检测(2025年度)
项目编号 | JZEG-YL-25-G1-F-0014128 | 采购经理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7-04 09:4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07-04 10:5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070102 | 污染源自行检测 | 无 | 1 | 项 | 服务期1年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报价以含税价格为准,原则上一次报价,如遇特殊情况不排除有多轮报价。 项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八一大街202号华北医疗健康集团邢台总医院。 提交报价时在附件中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包含CMA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报价清单。
3.技术条款:1、污染源监测内容见附件 2、检测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平台,按生态环境局要求编制及填写执行报告,与执行报告编制相关的沟通协调工作,请将相关费用一并列入。 3、数据提供时间要求:周检测数据在每周五前完成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送给委托单位;月检测数据在每月25日前完成检测,季度检测数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完成检测;每月25日前将正式的检测报告报送给委托单位(报送时间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调整)。如检测单位报送数据或检测报告超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时限,委托单位有权不支付逾期项目的检测费用;因检测单位原因造成数据逾期、错误或者其他纰漏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委托单位有权不支付该部分检测项目费用;因检测单位原因造成数据逾期、错误或者其他纰漏产生罚款的,检测单位应对委托单位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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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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