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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 涪陵区崇义董家湾、红光桥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涪陵区崇义董家湾、红光桥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崇义董家湾、红光桥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涪陵发改〔2024〕15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江普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江普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涪陵区董家湾、红光桥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线路规整2150m 、污水管网3950m 、化粪池清掏或修补22 个、雨水管网2610m 、排水沟730m 、排水箱涵整修200m 、室外 消防管1750、围墙1060m、室外栏杆1250m、护坡喷浆处理2100m²、 挡墙390m、垃圾桶20套、道路硬化10560m、道路及院坝油化或修补41500m² 、防撞栏杆20m 、停车划线16450m² 、 改停车库 1300m²、巷道石材铺装4600m²、路灯250盏、监控50个、新建化粪池5个、车行道闸2部、新增健身器材20套及其他配套基础 设施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2848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含涪陵区崇义董家湾、红光桥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所属的室外附属改造、室外管网改造、路灯工程、智能化工程;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20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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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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