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 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025年度污水治理工程一标段(24)初步设计的批复 坛发改投字[2025]1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025年度污水治理工程一标段(24)监理(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城工业园、华高新、经开区三个片区内。
2.1.2 建设规模:DN200-d800管道开挖修复约2.58km、De315-De630管道牵引施工约2.00km、De310-De630管道碎裂管法短管置换约5.72km、增设污水检查井59座(含逆作法井)、混凝土路面恢复约564.5m2、沥青路面恢复约5600.5m2、人行道恢复约202m2、绿化恢复约3968 m2。
2.3招标范围: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025年度污水治理工程一标段(24)监理,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范围内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3)施工组织协调及招标人交办的与工程相关的事项;(4)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5)协调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前期及竣工手续等服务。
2.4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5 工程概算投资额:受监工程造价约4700万元。
2.6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77万元
2.7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的专业及资质等级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2名;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10 其它要求:/。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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