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油气外输计量设施完善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0-GC030-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针对计量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配套工艺改造,满足完善、规范计量设施的要求,其中涉及工艺改造站场统计:
(1)外部交接计量:轮南油气储运中心(2个站场)、阿克苏油气储运中心(3个站场)、喀什油气储运中心(9个站场)、和田油气储运中心(3个站场)等4个单位,共 17 座站场;
(2)内部交接计量:迪那采油气管理区(1个站场)、油气运销事业部(1个站场)、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1个站场)等3个单位,共3个站场。
2.1.2 施工主要内容:
(1)外部交接计量改造涉及轮南油气储运中心、阿克苏油气储运中心、库尔勒油气储运中心、 喀什油气储运中心、和田油气储运中心等5个单位及其外围供气点。具体内容为更换不具备远传功能、计量性能不满足要求、量程不适用和计量准确度低的流量计,离线备用流量计,远程更新流量计算机组分和改造气体分析系统,上传计量和气体分析数据。轮南油气储运中心包含3座站场及阀室、 2座外围供气点。阿克苏油气储运中心包含3座站场、10座外围供气点。库尔勒油气储运中心包含 1 座站场、6座外围供气点。喀什油气储运中心包含9座站场及阀室。和田油气储运中心包含3座站场及阀室。
(2)内部交接计量改造涉及迪那采油气管理区、油气运销事业部和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具体内容为更换计量性能不满足要求的流量计,新增内部计量流量计,上传计量数据。迪那采油气管理区包含1座站场。油气运销事业部包含1座站场。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包含1座站场。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塔里木油田油气外输计量设施完善工程】0版(项目号:SPEZY-DDX2024S182,设计日期:2025年8月)。
2.1.3设备及材料采购情况
(1)乙供物资设施的采购:由投标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除甲供料之外的设备、材料及配套设施等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等;乙供物资必须在具有中石油集团公司和塔里木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的供应商范围内选商,并报招标方所属的油气运销事业部审批后实施。
(2)甲供物资:其中新购甲供物资以甲供提供书面采购清单(中标后,与甲方所属油气运销事业部储运技术中心对接并领取)为准,利旧设备及材料详见上述施工图设计料表。甲供材料及设备,由甲方负责采购,投标方负责安装。投标方负责从甲方指定的物资采购存放点拉运至施工现场,装车由甲方负责,投标方配合,卸车、保管费由投标方承担。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说明及要求中《甲供物资清单》。
2.1.4投标方对所建设的站场,应将工艺设备等工艺安全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移交建设单位。
2.2招标范围:
塔里木油田油气外输计量设施完善工程涉及外部交接计量改造和内部交接计量改造两部分。
(1)外部交接计量改造涉及轮南油气储运中心、阿克苏油气储运中心、库尔勒油气储运中心、喀什油气储运中心、和田油气储运中心 5 个单位及其外围供气点。
(2)内部交接计量改造涉及迪那采油气管理区、油气运销事业部和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
2.3工程期限:工期120天,自甲方开工报告确定的起始日起计算。
2.4施工地点:新疆巴州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
2.5标段(标包)划分: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必须和初步评审条件一致)
资质条件:
3.1.1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2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工业管道GC1级证(如果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长输管道安装(GA1)证并注明“覆盖GC1级”的,也可以认为具有GC1级证;未注明的不认可具有GC1级证)。
3.1.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
提供以上(3.1.1)-(3.1.4)的证件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至少1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 B)类证书;(3)在“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网页截图);(4)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3.2.2、技术负责人至少1名: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中级及以上工程专业职称。
3.2.3、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配置清单,相应的资质证件扫描件;
(2)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包含以下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和网址;
(4)项目经理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已完成的石油化工施工方面的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1)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封面、施工内容、合同价款、签章页)、(2)相应的验收或结算相关资料扫描件(验收报告或结算单或至少一张发票等)。
3.4.设备(装备)要求:
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入厂施工前,设备配备满足“油田公司发布的《地面工程建设施工作业承包商队伍人员装备配套要求》(Q/SY TZ 0692.2)”标准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3.5.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3.6.1-3.6.3)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6.4-3.6.5)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