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TZB2025-59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宇大路南项目 已在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501-220102-04-01-438525(备案流水号2025011822010203100567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宇大路南项目土建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长春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1项目名称:金宇大路南项目土建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至丙七十九路,西至乙五路,南至丙五十路,北至金宇大路;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68423㎡,总建筑面积161457.16㎡,地上建筑面积123161.4㎡,地下建筑面积38295.76㎡,实际以规划部门批准的面积为准。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商业S1-S2#、Y1#幼儿园、W1#物业、P1#-P3#配套用房、DK1#地下车库、住宅1#楼-3#楼,5#楼-13#楼,15#楼-20#楼的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砌体工程、机电工程、门窗外立面工程及相关图纸及清单涵盖施工内容;BIM机电工程专业建模阶段:园区内地下车库BIM机电专业模型(含:通风空调模型、给排水及消防模型、照明模型等)。具体内容:机电安装的管线综合优化、净高检查、碰撞检查、设备族库整理、模型的更新维护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用户需求书)。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25年8月30日,计划竣工:2027年12月30日,具体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418433377.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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