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实验高中新校址(五中原校址)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F2025-MH-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实验高中新校址(五中原校址)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梅发改发〔2025〕52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实验高级中学,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实验高中新校址(五中原校址)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HF2025-MH-01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维修改造总建筑面积 30760.68 平方米。主要包括内外墙的装饰修缮,卫生间改造,屋面防水改造,门窗改造,采暖改造,给排水及消防改造,电气改造等内容,以及配套室外附属设施改造。
2.4建设地点:梅河口市实验高级中学新校址内(五中原校址)。
2.5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2355172元。
2.6计划工期:2025年9月9日-2025年11月30日,共计83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吉建规〔2025〕4 号文件)。
3.3近三年(2022 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或②材料:①2022 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 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施工企业须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业绩要求: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招〔2020〕8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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