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1]MEI[GK]2025008
项目名称:2026年霞浦县城区春节街景氛围布置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94,981.00元
采购包1(2026年霞浦县城区春节街景氛围布置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694,981.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94,981.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3990000-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2026年霞浦县城区春节街景氛围布置工程 | 1(项) | 否 | 主要内容为绿化夜景灯光秀,要求于2026年除夕前验收合格全部亮灯。 | 1,694,981.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02月13日(农历腊月廿六)前安装完毕并全部亮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