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市彩灯文化及智能机器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场地平整工程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自贡市彩灯文化及智能机器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自发改发【2025】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贡职业技术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自贡职业技术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自发改发【2025】10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自贡市;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83亩,总建筑面积约16900平方米,户外智能机器人调试及无人机试飞场地面积约43000平方米,包括建设彩灯、人工智能、无人机及焊接技术应用专业综合实训楼,智能机器人调试及无人机试飞场,配套建设相关附属用房及设施等;
2.3标段划分: 场地平整工程施工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招标补遗(如有)所示全部内容。本次招标自贡市彩灯文化及智能机器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主要为场地平整、换填级配碎石、水沟、挖土石方、回填土石方、整体拆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一个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或已完成的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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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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