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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污水系统源头溯源排查整治工程施工
污水系统源头溯源排查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污水系统源头溯源排查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中发改〔20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代建业主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债、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及其他渠道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主城区排水系统B、C干管渝中区服务范围,整体范围涵盖渝中区3个街道:大坪、石油、化龙桥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针对大石化片区排水系统进行诊断,结合现状踏勘及对诊断有问题的区域进行污水系统改造,新建 d400-d2000 污水管道约 3.0km,改建d200-d1000 污水管约 26.9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1345.9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642.8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管网改扩建,管道缺陷修复,路面破除恢复、相关附属设施破除及恢复、行道树的移栽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6个月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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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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