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南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南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2025】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新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座,总建筑面积2228.15m²,地上1层(局部2层)框架结构,内设篮球场地、羽毛球场地、兵乓球室、体能训练健身房等配套功能室;新建消防水池一座,建筑面积246.29平方米,以及配套室外场地、道路硬化铺装、给排水、供电、绿化等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红寺堡区南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监理标段:红寺堡区南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红寺堡区南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二标段:红寺堡区南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若投标单位上述资质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新的资质证书,则按照规定的新旧证书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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