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5000250521112010-05245141
项目名称:上海国际光影节长宁分会场
预算编号: 0525-00016444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500000元 (国库资金:35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国际光影节长宁分会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将结合市、区重大旅游、文化交流、商业消费主题活动,打造“光影+多元产业”场景,让景观照明串联起商业、旅游、文化、体育、会展,促进长宁商圈活力提升消费拉动,为弘扬城区品格、提升城区形象做出积极贡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海第二届国际光影节长宁分会场活动结束。
项目属性:服务类
合同履约期限: 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响应人采购;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