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包头稀土高新区第二中学操场、主席台、看台改建项目,招标编号:A1502002025070902001001,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部门批复,批准文号为包开经审【2025】2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路28号(包头稀土高新区第二中学院内)。
2、批准文号:包开经审【2025】28号
3、工程规模:拟改造塑胶场地7000平方米、人造草坪足球场8000平方米、硬化3000平方米、看台717平方米、围墙200米、夜灯4套、张拉膜745.2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标段编号:A1502002025070902001001
5、项目名称:包头稀土高新区第二中学操场、主席台、看台改建项目
6、计划工期:80日历天
7、计划投资: 1391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 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 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4、其他要求:无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09:30分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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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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