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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第四学校2025年化学实验室设备及仪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K-2025-0054

项目名称:2025年化学实验室设备及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91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化学实验室设备及仪器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0,91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0,911.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教学仪器 化学实验室设备及仪器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70,911.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化学实验室设备及仪器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化学实验室设备及仪器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根据《西安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试点工作 的通知》(西高财函〔2024〕111 号),供应商须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时,须提供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至 2025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邮箱发送报名资料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逸翠园 i 都会 4 号楼一单元 1024 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逸翠园 i 都会 4 号楼一单元 1024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二)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447157882@qq.com.com。

(1)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介绍信均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2)下载公告下方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后的扫描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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