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1-HTBX-G2025-0014 项目名称:2025年兴化市自然灾害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公开招标的2025年兴化市自然灾害保险项目,采购内容为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保障对象为兴化市户籍人口,以及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人身伤害的非户籍施救人员,约145.7万人;兴化市户籍居民自住房(具有经营性质、租赁性质、非法建筑住房除外),约50万户。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1日-2026年9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开标当月除外)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开标当月除外)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信用信息: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商业保险公司授权的地市级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 (2)具有《保险许可证》,同时具备人身险和财产险的业务资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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