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汇贤大桥项目经理部因栈桥、平台安拆施工需要,拟租赁一批机械设备用于栈桥、平台安拆施工,现拟就所需设备进行租赁招标,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活动。
一、招标内容
1.1设备名称:振动锤、冲击锤、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载重汽车、发电机、驳船。
1.1.2设备规格型号:DZJ-120振动锤、YC-8冲击锤、25t汽车起重机、85t履带起重机、13.5米载重汽车、300KW发电机、441t驳船。
1.1.3设备数量:DZJ-120振动锤2台、YC-8冲击锤1台、25t汽车起重机4台、85t履带起重机3台、13.5米载重汽车2台、300KW发电机3台、1t驳船2艘。
1.1.4所需设备的主要技术条件:出厂五年以内设备,设备状况完好,其他见第五章。
1.1.5使用地点及工期安排:
1)使用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
2)拟租赁期限: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
1.1.6租赁方式:按工程量租赁。
1.3签约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汇贤大桥项目经理部。
1.4付款方式:甲方每次支付金额不高于当次结算额的75%,签订《封账协议》后6个月内支付到不高于结算总额的90%,剩余10%的租金在《封账协议》签订后12个月内支付。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等状态。
2.4投标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及使用的要求,投标人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6投标人具有租赁同类设备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使用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和安全问题。
2.7投标人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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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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