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片区(赵家村、王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设计及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1.2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上项目入户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招标依据: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1.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1.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1.4、 中国中铁相关采购管理规定;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4.2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营业范围: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资质证书等有关文件;
财务能力要求: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投标人应对此宽限期做出承诺并签字盖章),提供2023或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标的物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普通授权。
样品要求:要求提供600mm*800mm的入户门一套(含五金配件等),颜色由厂家自定,无具体要求,其他需满足规范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投标人应在样品上装订标识卡片(格式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内容包括标记“投标样品”字样,规格型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样品用于外观、质量评审及验收的主要依据。样品的各项技术质量指标标准应符合招标人需求中的相关规定若未提供样品或提供不符合招标规格的样品,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投标人所寄样品应与实际供应保持一致。
样品要标记上样品的品牌(投标确定品牌后,后期中标后供应过程中不得更换品牌。若无品牌的后期中标后供应过程中不得更换生产厂家),尺寸,规格型号,样品收件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福建北路69号中铁建工,收件人:供应链管理中心(玻璃幕墙那),收件电话:022-60616605,请于开标前将样品邮寄到上述位置(签收时间按快递显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建工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的单位参与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批物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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