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跳蹬水库工程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农〔2019〕128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重庆市跳蹬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重庆市跳蹬水库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输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开州区南门镇、长沙镇、赵家街道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跳蹬水库输水工程采用坝式取水塔在大坝左岸设置坝式进水口, 分五层取水,单层取水管直径为1.80m,工程总设计引用流量5.32m³/s,其中城镇设计洪水流量为2.93m³/s,灌溉设计流量为2.39m³/s。供水线路总长8.69km,采用钢管输水(管径DN1800~DN400),设计流量2.83m³/s;灌溉工程由库内灌区工程和坝下灌区工程组成,线路总长44.9Km,包含管道17根,泵站4座,水泵11台,其中库内灌区工程包括先英提水泵站、提水管和左右支管,坝下灌溉工程由干管(南天段、长沙段、赵家段)、南门支管、新浦提水工程、陈家场提水工程、黄家院提水工程和赵家支管组成。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58939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93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73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