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渝东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项目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江发改委函〔2022〕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政府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2#、3#厂房及附属设施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黔江区城南街道香水居委一组(小地名老王坝)。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1#厂房、2#厂房、3#厂房三个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为31800.00m2。主要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最大跨度24.4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9414.84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上一篇 【永川区】 卧龙初中运动场改建及附属工程(第二次)
下一篇 【市级】 C02单元C0201街区H08-1-1地块(原观音桥组团分区H08-1-1地块)二期二标段工程(9#-16#楼、18#楼、地下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