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NJJD-G2025-0021 项目名称: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理化分析仪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3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采购便携式水环境DNA过滤仪1台、全自动总磷总氮分析仪1台、连续流动分析仪1台、定量浓缩仪(氮吹浓缩仪)1台、定量浓缩仪(真空平行浓缩仪)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时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调试等并投入使用,并完成全部验收、文档整理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