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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一标段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22 21:42:02
存证哈希值:
D6E5B70FA5EF2512A504D205694A62A08E4F9F0B6E909A28E5800C583C632126
区块高度:
12588217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600G2508220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投资[2024]25号)文件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70%及地方自筹30%招标人为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东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鸡西市恒山区

2.3 建设性质:改造

2.4 主要建设内容:

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一标段:改造恒山区市政管网;泰和小区;平安小区;政府小区;恒安小区;奋斗三期;锦绣城凤凰城;跃进小区;热电家属楼;恒鑫小区;分区计量;电气自控等,最大管径DN300。(工程量及做法详见施工图纸)

2.5计划工期:总工期46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执行)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一标段:30879068.88元人民币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本项目所使用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开标当天以评标专家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进行查询的结果为准]

3.3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

3.4.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证企相符、证书有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提供至少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本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类人员除外),包括但不限于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2.4.2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可兼任的岗位用*表示;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的,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施工员、质量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注册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类职称,以上人员须证企相符(不适用证企相符要求的证书除外)、证书有效,并填写项目机构人员表,并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中施工现场执业实践最小年限的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使用黑龙江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管理,落实相关要求。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初步设计单位、技术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8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10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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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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