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交易中心) 上高路(二期)拓宽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30510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上高路(二期)拓宽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NJSZ2501191-01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高路(二期)拓宽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上高路(二期)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审批文号:宁建审[2025]5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部分专业施工图预算及委托人要求的相关指标及数据的报表,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和批复意见。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涉铁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迁改、送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涉铁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迁改、送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4,08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市政
2.6 工程规模:本项目西起现状银龙路,东至上坊河西侧,全长约350米,规划红线宽度35-38.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为老路拓宽改造工程,沿线依次下穿在建宁芜铁路(设计速度120km/h)、现状仙宁铁路(设计速度160km/h)、规划宁宣高铁。工程实施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涉铁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迁改、送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中桥梁总长约120m;排水最大管径为800mm;管线迁改包括现状通信、路灯、给水等管道进行迁改,10KV电力杆线迁改下地(含土建及电气部分);新建10KV16+2孔电缆通道。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且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且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电力行业(送电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且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且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电力行业(送电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2、社保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2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社保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2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须符合并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须符合并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符合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
(1)投标单位如组成联合体,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人员。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投标单位如组成联合体,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人员。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