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大厦一期外檐幕墙安全改造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052025084003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OD001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远洋大厦一期外檐幕墙安全改造项目 已由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以河北审批一备【2025】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远洋大厦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5100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5100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
天津远洋大厦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天津市河北区远洋广场1号远洋大厦整栋建筑物外檐幕墙全部面层进行更换,不调整整体外观,不涉及幕墙结构改变,不改变建筑外立面。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区远洋广场1号远洋大厦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远洋大厦一期外檐幕墙安全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对天津市河北区远洋广场1号远洋大厦整栋建筑物外檐幕墙全部面层进行更换,不调整整体外观,不涉及幕墙结构改变,不改变建筑外立面。幕墙总改造面积约为 29000平方米,最大高度为 151.2米。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总投资额5100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0月01日 至 2027年03月0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