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分公司陕京四线鄂尔多斯压气站、乌兰察布压气站压缩机控制系统状态监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分公司陕京四线鄂尔多斯压气站、乌兰察布压气站压缩机控制系统状态监测建设项目编号:BJGD2025-GKZB-FW-022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北京管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鄂尔多斯压气站、乌兰察布压气站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内蒙古分公司陕京四线鄂尔多斯压气站、乌兰察布压气站各配套有4台压缩机组,即两座站场共有8台压缩机组。每站设置4套UCS和1套MCP用于压缩机组过程控制和负荷分配控制,均使用TRICON控制器,即两座站场共使用10套TRICON控制器。为提升机组控制系统维护管理水平,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推动智能化创新,计划对两座站场的10套TRICON控制器实施状态监测建设,拟实现压缩机组控制系统的系统状态监测、系统诊断管理共2项功能。功能实现后,可通过作业区站控室监视终端和北京管道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远维诊断及智能管控平台,进行可视化展示。对提高控制系统管理水平、提升系统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内蒙古分公司陕京四线鄂尔多斯压气站、乌兰察布压气站压缩机控制系统状态监测建设
标段编号:0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8-26 11:00:15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1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08-26 11:00:15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本项目仅包括鄂尔多斯压气站、乌兰察布压气站的建设内容,不包括北京管道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内容,但要完成站场端与北京管道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数据传输的端口建设和站场端的网络安全设备部署,并配合北京管道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完成调试。
本项目拟采用可适配TRICON控制器的系统状态监测、系统诊断管理功能的智能管理模块,实现系统状态、诊断信息的采集传输及可视化展示,实现系统监测和诊断方面实现全面覆盖和有效管理,快速了解控制系统的状态和趋势,及时发现和解决故障及异常情况,进而提高机组控制系统的可用性和生产效率,并在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性维护和性能优化。
计划在鄂尔多斯压气站、乌兰察布压气站机柜间和站控室,分别部署2台智能网关、1台服务器和1台操作站。智能网关采集机组控制系统的状态、诊断数据,传输至服务器进行清洗、组态与分析,处理后的数据最终在操作站实现可视化展示。同时,完成站场端与北京管道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数据传输的端口建设和站场端的网络安全设备部署,并配合北京管道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完成调试。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具有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信息系统建设资质认证证书。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附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报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揽过类似的数字化或智能化软件系统的项目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①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须包含封面、金额、时间、签字、盖章、工作范围等关键页)。②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3.5 信誉要求:
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质量责任事故事件(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②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④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⑤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 ;
注: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②③④⑤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 项目经理要求:①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数字化或智能化软件系统的建设项目经验,提供业绩合同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需提供业主证明文件)。②需提供本单位近半年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文件。
3.7 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否则取消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投标人评标资格。
(3)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或暂停、取消参加招投标活动资格。
(4)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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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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