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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江街道等3个街道)施工设计一标段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江街道等3个街道)施工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20250815FJSZ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江街道等3个街道)施工设计一标段已由吉林市昌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昌发改字(2025)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江街道等3个街道)施工设计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JLS20250815FJSZ04001001

项目名称: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江街道等3个街道)施工设计一标段

项目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前后对比效果图图册(含施工期现场技术指导、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配合施工图审查工作并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审查、配合施工等一切招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

最高限价:110万元

2.2项目规模:包括新建街道、通江街道炭素小区2个社区3个小区,涉及 69 栋住宅、4698 户,建筑面积31.75万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内道路改造工程、小区内给排水改造工程、小区内景观、绿化改造工程、小区内附属设施工程、小区弱电、充电桩工程小区内供热工程、小区内煤气工程、屋面防水、维修挑檐或女儿墙、单元门更换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前后对比效果图图册(含施工期现场技术指导、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配合施工图审查工作并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审查、配合施工等一切招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

2.4建设地点:吉林市昌邑区新建街道、通江街道炭素小区。

2.5服务周期: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26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勘察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须同时具备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业绩认定: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在(2022年01月0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人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投标报名。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10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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