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完善老旧重要场所消防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完善老旧重要场所消防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成飞公司生产区及生活区内;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成飞公司老旧重要场所消防改造项目,项目地址位于成飞公司生产区及生活区内,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新改造、消火栓系统更新改造、消防改造项目等改造内容。
2.3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实施共分为15个子项,其计划工期详见本项目各子项计划工期,见附件1。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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