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兰田经临桂宛田至黄沙公路(临桂段);灵川潭下至临桂两江公路(临桂段);秧塘至苏桥公路等三条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服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灵川兰田经临桂宛田至黄沙公路(临桂段);灵川潭下至临桂两江公路(临桂段);秧塘至苏桥公路等三条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服务已由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桂林市临桂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桂林市临桂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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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884
2.2 建设地点:桂林市境内
2.3 建设规模:
灵川兰田经临桂宛田至黄沙公路(临桂段):拟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双向两车道),路线总长101公里,临桂段长约73.4公里(利用已建成国道G321共线24.8公里,新建里程48.6公里);
灵川潭下至临桂两江公路(临桂段):拟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米(双向两车道),路线长约34.46公里(利用已建成的临苏路6.16公里),新建里程28.30公里;
秧塘至苏桥公路:拟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米(双向两车道),路线长约25.908公里(其中临桂段长10.14公里)。
2.4 招标范围:
灵川兰田经临桂宛田至黄沙公路(临桂段):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用地预审与项目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评估、防洪(行洪)评价(跨一般性、地区性河流)、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条件论证、土地复垦、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勘察设计等报批工作,并取得批复。
灵川潭下至临桂两江公路(临桂段):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用地预审与项目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评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防洪(行洪)评价(跨大江大河)、防洪(行洪)评价(跨一般性、地区性河流)、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条件论证、土地复垦、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勘察设计等报批工作,并取得批复。
秧塘至苏桥公路:项目提级论证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评估、防洪(行洪)评价(跨大江大河)、防洪(行洪)评价(跨一般性、地区性河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条件论证、土地复垦、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路线穿越铁路方案研究、路线穿越铁路安全评估以及初步勘察设计等报批工作,并取得批复。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完成项目约定的所有工作(不含报审时间)。
2.6 质量标准:现行国家行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编制,符合政府有关部门 审查审批通过的条件及标准,并与相应的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就可研文件的评审、审批、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协调,组织评审会议,确保通过审查、评审及取得批复。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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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市场监督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包含公路专业),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或项目核准批复为准)完成过一项里程不少于25公里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前期咨询(至少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完成过一项里程不少于25公里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注:若同一个项目中同时包含(1)、(2)项内容,视为同时满足条件。
3.4 信誉要求:
3.4.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4.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3 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和不存在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以相关文件进行市场禁入性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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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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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