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生态恢复综合治理片区二道路施工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A356-CG-250831404、SXMTZB2502G-152(F))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生态恢复综合治理片区二道路施工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A356-CG-250831404、SXMTZB2502G-152(F)),已由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规模:按照生态恢复综合治理初步设计,需要对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片区二道路进行硬化。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生态恢复综合治理片区二道路施工项目
标段(包)内容:生态恢复综合治理片区二道路施工项目。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施工,质保期为一年。
2.4 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寺也村。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生态恢复综合治理片区二道路施工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采购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含道路新建或修复工程的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8月26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2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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