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荣昌区2025年峰高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以荣农发〔2025〕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荣昌区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人为重庆市荣昌区农田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峰高街道唐冲村、石盘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2766.74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725.62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0亩。水田整治1671.42亩,旱地梯台整治446.54亩,恢复地类整治69.89亩,土质耕作道29139米;改建山坪塘10口,新修囤水田13口,更换泵机4座,新建Φ110PE管道12273米,Φ160PE管道6462米,Φ200PE管道7018米,改建1.4*1.0m排水沟1018米,涵洞158个;改建3.0m宽田间道(C25砼)7532米;新建1.5m高挡土墙20米,智慧农业系统1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798.0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4489338.58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